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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23-06-07

景园学字【2023】第57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

根据中央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意见和中国科协关于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候选人的要求,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启动2023年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推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分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可直接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可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是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者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三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六)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七)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于6月23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学会秘书处。

推荐材料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

 

联系人:蔡玉、王嘉伟

电话:010-88084146  18179820766

邮箱:chsla@vip.sina.com

 

 

 

 

 

 2023年6月7日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2:推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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