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园林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景园学字[2012]第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随着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快速发展,风景园林越来越多的引入了公共艺术,公共艺术对提升我国人居环境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根据业务需要,经我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请我学会挂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同意,由民政部批准登记,我会正式成立了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
根据民政部、中国科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学会《章程》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园林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已按要求完成委员选举工作,由杜大恺同志担任该专委会首届主任委员,该专委会挂靠中国建筑文化中心,成立后将在园林公共艺术领域从事学术交流、课题研究、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知识普及、编辑出版等方面活动。
希望各方积极参与园林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抄报:住建部人事司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抄送:全体理事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