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风景园林人”活动的通知
景园学字[2014]第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为切实推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促进风景园林行业更好地践行“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国家战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决定在广大会员中开展寻找“最美风景园林人”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意义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风景园林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奋战在风景园林行业基层一线典型代表身上最美丽的人格光辉,展示他们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努力创新的职业素养和奋斗精神,弘扬他们为风景园林事业默默无闻、执着坚守,无私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高尚情怀,激励和鞭策广大风景园林工作者诚实劳动、艰苦奋斗、努力创新 ,凝聚实现个人梦想与“美丽中国”梦想的正能量,为风景园林行业树立学习榜样。
二、活动主题
他们因播种绿色而美丽 你我因弘扬崇高而寻找
三、评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寻找“最美风景园林人”活动组委会,由学会领导、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地方学(协)会负责人和媒体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学会秘书处承担评选具体工作。
四、参评对象及条件
1、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
2、在生产一线从事风景园林工作5年(含5年)以上;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基层岗位、甘于无私奉献;
4、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创新争优、诚实守信,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
五、评选名额分配
按照评选条件,各地方学(协)会遴选推荐2-3名“最美风景园林人”候选人;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推荐1名候选人。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与推荐入围候选人阶段(2014.4月初启动—7.30)
举办寻找“最美风景园林人”活动启动仪式,学会将在网站、会刊及支持媒体上发布此项活动通知,并以短信、邮寄等方式向地方学(协)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进行宣传,各单位根据要求开展评选活动,营造一种全行业积极参与、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荐的候选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参评对象的上报材料进行遴选和审核,推荐出50名入围候选人。
(二)公众投票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入围候选人事迹材料、照片和微视频等将在学会网站进行介绍,并接受社会网络投票。
(三)评选结果公示阶段(8月16日—8月23日)
评选结果通过学会网站向社会公示七天,进一步征求意见;。
(四)举行表彰仪式
表彰仪式将结合学会会员日活动(另行通知)举行。
(五)后期宣传
“最美风景园林人”的先进事迹将在学会网站、会刊及支持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树立风景园林行业基层标杆,传播正能量。
七、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将以文件形式印发表彰决定,向评选出的“最美风景园林人”统一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将“最美风景园林人”的先进事迹及颁奖活动汇编成册。
八、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包括:填写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需附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入围候选人需再提交图像资料等;
3、将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本次活动指定邮箱(chslabeauty@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单位寻找“最美风景园林人”活动材料。
九、其他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由《中国园林》杂志牵头组织宣传活动。
3、关于本次活动的进展情况请关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
4、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评选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
张映晓:010-88082568-8065
李长明:010-88082568-8055
邮寄地址:北京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601室
邮 编:100835
电子邮箱:chsla@vip.sina.com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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