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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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发布时间: 2021-03-25

景园学字[2021]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核准的风景园林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风景园林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风景园林领域的科技投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技术和行业整体科技水平,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2021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下简称‘风景园林科技奖’)评奖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就评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欢迎积极申报。

一、评奖依据

风景园林科技奖评选按照《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附件1)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附件2)进行。

二、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风景园林科技奖奖励对象为在推动我国风景园林各领域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评奖范围为风景园林领域科技成果、规划设计及工程项目等,设科技进步奖、规划设计奖和园林工程奖三个子奖项。

风景园林科技奖实行自主申报。申报主体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风景园林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奖励对象原则上限在中国境内完成的项目。

各子奖项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风景园林科技奖实施分子奖项按类别申报。风景园林科技奖设科技进步奖、规划设计奖和园林工程奖三个子奖项。各子奖项类别设定如下:

1、科技进步奖子奖项设“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标准”、“图书”、“科普”等类别。

2、规划设计奖子奖项设“规划类” 、“设计类”和“园林建筑类”三类。设计类项目规模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园林工程奖子奖项设“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古建工程”两类。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面积一般在3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园林古建工程项目要求新建、维修的古建筑面积一般在500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风景园林科技奖的申报项目均须为已完成项目。

1、申报科技进步奖子奖项的科研项目(标准、图书、科普类除外)须完成整体验收并应用满1年。

2、申报规划设计奖子奖项的规划类项目须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法定规划类项目须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其他规划类项目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类和园林建筑类项目须完成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完整项目阶段,并施工完成,取得竣工验收材料。

3、申报园林工程奖子奖项的工程项目须是近三年建成项目,在评奖年度前3年内竣工验收合格,且满1年以上养护期。

(三)项目界定原则上以合同为准。一个项目合同中,分部分、分区域,不得单独申报。鼓励同一区域关联项目打包联合申报。

1、同一工程项目分若干个标段分别签订合同的,可按多个项目申报。鼓励多个标段联合,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申报。采用分标段单独申报的,不可再整体申报;反之亦然。

2、同一设计项目分若干个阶段分别签订合同的,须按整体申报,不得分阶段申报。可由牵头单位联合其他参加单位整合申报。

3、同一项目分若干专业协作完成并分别签订合同的,应按项目整体申报,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

(四)同一年度内,项目申报数量限定如下:

1、科技进步奖子奖项对一个年度内申报数量暂不作限定。但连续两个年度中,所申报项目均无入围的单位,将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2、规划设计奖子奖项在一个评奖年度内,风景园林专项设计或综合甲级设计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最多可以申报3个项目,并可增加报送2个非第一申报单位的联合申报项目。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单位或其他规划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最多可以申报2个项目,并可以增加报送1个非第一申报单位的联合申报项目。如申报单位在一个年度内超数量申报,申报材料退回,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

3、园林工程奖子奖项在一个评奖年度内,同一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一个项目,但上一年度自营收入超过十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两个项目(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项目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单独申报的项目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12 人,合作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5人。人员名单一经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无论授奖与否,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委员会裁定的缓评项目除外)。

(七)项目涉及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安全的不得申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各子奖项申报书(下简称《申报书》,附件3、附件4、附件5),并提交相关材料。本年度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须通过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http://www.chslaawards.com)完成,纸质申报材料仍通过邮寄完成,系统申报及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6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纸质版材料不予接收。

目前系统因调试未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将在学会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官网通知栏。因申报时间有限,建议申报单位和个人提前准备《申报书》(附件3、附件4、附件5)内容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便于系统开放后及时完成申报内容填写及电子版扫描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单位简介(附件6)和相关附件材料。

(二)科技进步奖子奖项申报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项目申报书原件两份。填写完整且签字、盖章齐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项目立项报告(或合同)和科技成果内容文本。

(4)研究成果、技术革新成果(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应提供成果评价证明(技术鉴定证书、评审证书、技术评议报告或验收报告等)、主要单位采纳或应用证明、应用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证明。

(5)标准应提供编制计划、评审意见、批准文件(或公告)。

(6)图书、著作等,应提供发行量、书评或新闻报道、社会影响等证明,并提供原著1本。

(7)科普项目应提供应用和社会效益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如发明专利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应用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证明。

2、电子版材料(各项单独设置文件夹):

(1)申报材料目录:Word格式。

(2)申报书:Word格式和PDF格式盖章扫描件。

(3)项目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简介:Word格式,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4)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JPG或PDF格式扫描件。

(5)项目曾获奖励证书:JPG或PDF格式扫描件。

(三)规划设计奖子奖项申报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项目申报书原件两份。填写完整且签字、盖章齐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参评项目技术文件,A3图册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不超过20个页面(Page),选用80g左右一般复印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成册。

    2)主要表达规划设计基本思路及主要内容,重点强调项目难点、创新点及特色。

    3)设计类和园林建筑类项目内容包括:①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②主要方案设计理念及设计思路和科技创新点;③主要方案图纸,必要的节点设计图;④设计效果图及建成后实景照片(实景照片请注明具体位置,并标注“实景”)。

    4)规划类项目内容包括:①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②主要规划理念、思路和技术创新点;③主要规划图纸;④规划实施的综合效益分析。

(4)其他必要性证明材料(如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发生变更证明等)。  

 2、电子版材料(各项单独设置文件夹):

(1)申报材料目录:Word格式。

(2)申报书:Word格式和PDF格式盖章扫描件。

(3)项目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简介:Word格式,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

(4)参评项目技术文件(A3图册):JPG或PDF格式(要求与纸质版一致)。

(5)项目演示文件:播放时间不超过8分钟,格式为.MPG,.FLV,或.PPT,须有同步语音解说。介绍内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特色及创新点、实施效果(效益)。

(6)提供建成后的实景照片(禁止后期合成):10-20张,每张照片小于2M,且名称与内容对应,以“序号+位置名称+实景”命名。

(7)项目合同:PDF格式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如有其他参与单位的外协合同一并提交。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8)项目曾获奖励证书:JPG或PDF格式扫描件。

(9)项目成果:与合同要求一致的正式规划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设计方案和规划为ppt或pdf格式,施工图为pdf格式(须包含总图部分)。

(10)竣工验收材料:设计类和园林建筑类项目须提交委托方的竣工验收证明。如果一个项目分为若干标段,须提供标段划分说明和所有标段验收材料,甲方的使用评价证明不能代替竣工验收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11)审查/审核材料:①规划类项目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法定规划类项目须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其他规划类项目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大型规划类招投标项目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和整合方案的正式审查意见。②项目编制过程中的技术性审查/审核意见,如有则附。以上材料均须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12)其他补充性材料。

(四)园林工程奖子奖项申报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项目申报书原件两份。填写完整且签字、盖章齐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变更及补充说明等。

 2、电子版材料(各项单独设置文件夹):

(1)申报材料目录:Word格式。

(2)申报书:Word格式和PDF格式盖章扫描件。

(3)项目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简介:Word格式,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4)施工合同书:PDF格式扫描件。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JPG或PDF格式扫描件。

(6)项目曾获奖励证书:JPG或PDF格式扫描件。

(7)工程平面图、种植图和竣工图:CAD格式(如图纸太多,可提供重要节点部位的图纸)各一张。

(8)工程概貌和工程特点(如工程重点部位、植物景观、园林小品、水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说明:PPT或PDF格式文件,须单独提供相关彩色照片(1000万像素以上)25张以上。其中,夜景图片或鸟瞰图片分别不得超过2张,且改造类项目必须提供施工前后对比照片3-5组。

(9)项目现场短视频:格式为.MPG,.FLV,或.PPT,长度3分钟。

注:申报单位事先应就申报书和相关材料,征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协)会的真实性审查意见并盖章。

四、评审和推荐

学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会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学会将推荐优秀项目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及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评审结果以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退回。

  五、其他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会及与评审相关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2、本文件所含附件电子版请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下载。

  六、 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忠全 付彦荣

  电  话:010-88083198

  邮  箱:chsla_ywb@163.com

  各子奖项工作组联系人:

  科技进步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2室

  联系人:刘艳梅  罗正时

  电  话:010-88083198,18513082199,18610890239

  电子邮箱:chsla_pst@126.com

  规划设计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规划设计分会,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

联系人:郭鑫

  电  话:010-58323017,15011150635

  电子邮箱:ghsjfh2018@163.com;

  园林工程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1210

  联系人:商自福 李丹

  电  话:010-57811194,13910068325,13522531030

电子邮箱:240018819@qq.com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doc  
附件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doc  
附件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申报书.doc  
附件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奖)申报书.doc  
附件5: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申报书.docx  
附件6:项目申报单位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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