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首批100只节能项目申报“降本减负”优惠政策
今年年初以来,镇海区向社会发布了“降本减负”市三十五条意见和区十三条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对企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技术、工艺、装备的项目大幅提高了奖励幅度,单个节能项目奖励标准由300元/吨标煤提高到500元/吨标煤。受政策利好影响,企业在申报节能改造项目上表现出日益高涨的积极性,50余家企业向区节能办咨询了政策细节,并上报了今年的节能改造项目,10余家企业节能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政策效应明显。据统计,目前镇海区首批100只节能项目预计总投资额4.3亿,申报节能量总量达11.6万吨标煤。
今年初以来,镇海区紧紧围绕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窑炉改造、新能源推广、电机变频改造等节能工程,引导企业加快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引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其装备水平和竞争力,在实现企业转型提升发展的同时,也使企业加快走上绿色节能发展之路。
镇海区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企业把节能改造项目列入当年的重点工作,愿意主动投入,降低单位能耗,既是促进我区经济绿色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我区将持续推进“降本减负”政策措施的入企落地,通过鼓励科技创新、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途径,强化企业节能技改。同时,我区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节能机制,严格项目准入,强化淘汰落后,推进节能降耗成为更多企业的自觉行为。
不久前,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完成了锅炉给水泵节能技术改造、丁烷汽化器节能改造、顺酐装置中压蒸汽改IP蒸汽等三个节能改造项目,实现余热回收达到节能减排、降低成本的目标,每年为企业节约3970多吨标煤。
宁波镇洋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从报纸上看到政策出台,真得很高兴。2016年经济形势可能会比较困难,节能项目上千万的资金投入给企业经营带来部分压力,但有政府做后盾,我信心大增,决定在今年实施蒸汽余热利用等六个节能项目。”;宁波巨化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按照新出台的减负政策,企业实施的节能项目预计能得50余万元的减负红包,政府出台政策对企业支持,给予了企业家爬坡过坎的坚强信心。”
此外,镇海区的光伏项目新政也获得了企业家的高度关注。补充意见也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单位提供了配套奖励,在国家、省市的补助基础上,在一次性给予0.2元/kwh的补助。目前区内最大的光伏发电项目——百隆东方2.8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投入运营,年平均上网电量270万KWH,每年减少CO2、SO2等气体排放2729吨,年节约用能900多吨标煤,除了每年获得发电收益外,企业还获得了合同能源财政补助支持,一项节能技术实现了“多赢”,成为镇海区企业节能减排的典范。通过扩大推广应用,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在我区“多点开花”,阿尔卑斯电子0.7MW分布式项目、北欧工业园分布式10MW光伏项目、恒佳纸业0.24MW、达尔轴承0.6MW分布式项目均已备案,近期将开工建设,宁波富邦精业等60余家符合实施条件的企业初步达成了实施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