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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 宁波市节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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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4-25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根据统计核定,2015年我市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2.5%,超额完成年度下降2.2%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8.7%,圆满完成下降18.5%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狠抓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累计投资285.7亿元,实施节能改造项目4615个,实现节能407.9万吨标煤,火电、乙烯、PTA等部分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腾笼换鸟”专项行动,整治提升49个“低、小、散”块状经济区域,1795家企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其中整体关停企业611家,盘活存量土地68624亩,淘汰工业S7变压器3520台。在国内率先出台不锈钢和铸造行业差别电价政策,通过市场手段倒逼淘汰落后产能不锈钢236万吨、铸造30万吨,我市连续三年获评浙江省“腾笼换鸟”先进地区。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市共有5个园区和17家企业被列入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三家单位列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名单,全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7%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3个百分点,年综合利用废弃资源总量达到5137万吨。完善节能监管和服务支撑体系,强化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在国内首先建立了项目节能竣工验收和能效后评价工作制度,形成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竣工验收和能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有效从源头上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全面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的双控制度,同时更加注重能源利用的绿色化、清洁化、低碳化,节能工作任务将会更加艰巨。我市将紧紧围绕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巩固原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开拓创新力度,持续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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