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宁波市节能、节水技术(产品) 推广导向目录》候选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局),杭州湾新区、高新区、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推动先进、高效节能、节水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经市节能办委托,市节能监察中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宁波市节能、节水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候选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以工业、建筑、交通、民用等领域为重点,与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相关的节能技术、产品;
(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产品;
(三)行业内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先进示范工艺和技术;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或高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依照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凡要求纳入《2016年宁波市节能、节水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由生产厂商或中介代理(代销)企业(单位)按相关程序向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提出申报。
(二)申报企业(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1、《2016年宁波市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申报表》(见附件);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市级以上技术(产品)鉴定证书(包括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性能、质量、安全、节能等检测报告);
4、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
5、国内3家以上用户的产品使用报告(其中至少有1家用户是宁波市企业);
6、经国家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对已入选2015年宁波市导向目录的技术(产品),此次如没有实质性变动的同类技术(产品)不需要申报。
三、申报组织
(一)由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遴选,初审后汇总上报市节能监察中心;
(二)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核实、评审;
(三)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节能技术(产品)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nbeic.gov.cn”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申报受理
受理单位:宁波市节能协会
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光华路299弄10号(C5号楼六楼)
联系人:王志定,电话:55887869,传真:87320497;
张锄禾,电话:55887870,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
附件:2016年宁波市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申报表
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6年4月29日
抄送:宁波市经信委。
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6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
2016年宁波市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申报表
申报类别:(工业、建筑、交通、民用、其他)节能、节水产品
申报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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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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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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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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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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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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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能源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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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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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报告编号): |
节能、节水检测(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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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报告(附三家,其中一家为宁波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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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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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功率: |
适用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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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节水率: |
替代低效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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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原理说明(600字左右)(电子版请发到:359309484@qq.com):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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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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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质检报告、节能检测报告、用户报告、有关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