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市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甬经信节能〔2017〕25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市级有关涉能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开展宁波市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工作的通知》(甬经信节能〔2014〕49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初审,市经信委审核,至2016年底,我委已完成了宁波慧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60家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体的宁波市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工作。为支持我市节能服务公司承接市内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相关政策,培育节能产业发展,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现将宁波市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见附件)。今后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备案名单。
附件:宁波市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一批)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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