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政及节能报告编制要求培训会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市节能监察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政,规范我市节能报告编制,经研究,定于12月18-19日举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政及节能报告编制要求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2月18-19日,会期2天;
培训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九龙山庄主楼四楼九龙厅。
二、培训内容
1.省、市节能审查最新政策宣讲;
2.节能报告文本格式和深度要求;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导则(DB33-T 862-2019)宣讲。
三、参会人员
1.各地发改部门节能审查工作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
2.能评机构技术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每家机构不超过2位);
3.市能评专家;
4.省特邀专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委托市节能协会负责会务工作;
2.请各地按通知要求,及时落实参会人员;能评机构由节能协会通知;市能评专家由市节能监察中心落实。参会回执请于12月16日下午15:00前反馈。
3.请参训人员随带身份证,于12月18日上午11:00前至宁波市镇海区九龙山庄酒店大堂报到。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不另收取费用(需住单间人员差价自理)。
联系人:张锄禾、谭迎平,电话:18858088219、18058204312,传真:87320497,邮箱:nbjnxh@163.com。
附件:参会回执表
宁波市能源局
2019年12月13日

